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专项评估,进一步推动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规范发展,确保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更好的服务于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同时,以此次专项评估为契机,督促各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及时总结培养经验,反思培养薄弱环节,积极改进各项工作。
二、评估范围
参加本次评估的培养单位共16所院校,名单见附件1。
三、评估组织
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委托,评估工作由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实施,教指委委员及相关教指委咨询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开展工作。
四、评估内容
本次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
评估项目:设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41个主要观测点。
具体评估体系见附件2。
五、评估方式
本次专项评估以通讯评议及会议评议方式为主,以各学位授权点提供的自评材料为基础进行评议。对确有必要进校考察的学位授权点,教指委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确定后实施。
六、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评准备。2018年5月-7月1日,学位授予单位按照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评估准备工作,撰写评估材料。评估材料于2018年7月1日前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zlxxpt.chinadegrees.cn)。
2.通讯评议。2018年7月中上旬,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评估材料进行首轮通讯评议,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及自评结果对学位授权单位办学情况提出初步评价意见。
3.进校考察。2018年7月下旬,教指委组织委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专家组由教指委委派的3位同行专家组成。对自评结果为基本合格和通讯评议结果与自评结果相差较大的学位授权点拟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方案和考察名单商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后实施。
4.会议评议。2018年7月下旬,召开教指委全体委员会议,听取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在充分交流通讯评议及实地考察意见的基础上,对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工作进行表决,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将评估意见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等渠道反馈给参评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
5.异议处理。参评点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在接到教指委反馈意见后的7个工作日内,有权对评估意见提出异议。具体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的理由,并进一步补充材料。教指委收到异议申请后,根据异议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通讯评议专家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应达到通讯评议专家总数的2/3)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处理异议,对该学位授予点做出最终评估意见。
6.结果报送。教指委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专家表决结果,对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意见,并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国务院学位办。
7.结果处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
七、专项评估材料
1.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附件3)
2.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打分表(附件4)
3.需提交的汇总表格(样表见附件5)
(1)MIB教育基本情况汇总表(表1)
(2)近3年MIB专任教师科研成果列表(表2-1,表2-2)
(3)近3年MIB学生评教情况汇总表(表3)
(4)近 3 年 MIB核心课、 必修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表4)
(5)近3年为MIB学生举办讲座情况汇总表(表5)
(6)近3年组织MIB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汇总表(表6)
(7)近3年职业素养及学风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表7)
(8)目前使用的培养方案
4.备查材料(样表见附件5)
(1)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2)历年MIB学生信息汇总表(表8)
(3)历年MIB学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表9)(论文可查阅)
(4)MIB专任教师基本情况表(表10-1)
MIB兼任教师基本情况表(表10-2)
(5)MIB校外导师基本情况表(表11)
(6)近2年的教学研究活动记录或相关研讨记录
(7)历年MIB专任教师参加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记录
(8)MIB专业课程使用案例情况汇总表(表12)(学生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可查)
(9)MIB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汇总表(表13)
(10)历年培养方案
(11)近2年核心课程教学大纲、教材、课件
(12)近2年核心课程的试卷及答卷、成绩表
(13)近2年每学期课表
(14)实习基地使用情况(实习基地协议、学生实习证明及评估鉴定)
(15)最能体现学校MIB教育成果的优秀毕业生名录及其优秀事迹材料
(16)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问卷
(17)反映本校MIB教育创新和特色的佐证材料
第1-3项材料需在自评结束时将电子版本上传“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同时将纸质版本(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至教指委秘书处。第4项备查材料供评估过程按需调取,无需上交。近2年是指2016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近3年是指2015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如没有特别注明时间范围,所填内容均指自本校开办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教育以来的时间。
八、其他
专项评估是培养院校获得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后参与的首次评估活动,对保证本单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及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教指委委员及学位授予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严明评估纪律,保证专项评估工作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对在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未按时提交评估材料的学位授权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评估资格,按不合格处理。
专项评估过程中,学位授权单位可就评估事宜与教指委秘书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王颖
电话:010-64492201
E-mail: wangying@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811室
附件:1.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参评名单
2.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3.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4.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评打分表
5.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统计样表
http://www.chinamib.org/uploadfile/2018/0517/2018051709271284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