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国际商务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IB”)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扩大MIB教育的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创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主动探索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特色,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国际商务领域专门人才,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继续开展全国MIB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第四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将注重创新、宁缺毋滥。
二、
评选范围
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前MIB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均有资格参加评选。未缴纳2017年工作经费的院校不在此评选范围之内,敬请谅解。
三、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来源于国际商务领域较为前沿或热点问题,对我国国际商务事业的改革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2.论文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国际商务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结合所学知识对商务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
3.研究方法明确并有所创新,研究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前景。
4.论文体现作者坚实的专业基础和分析能力;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述清楚,层次分明;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5.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不提倡过于学术化的论文。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培养单位统一推荐的方式,评选程序如下:
1.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对本校的学位论文进行初选,推荐论文数不超过此期间获得学位人数的2%,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
2.教指委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通讯评审,形成初审结果。
3.教指委秘书处组织委员和专家形成评审组,讨论评选出第四届MIB优秀学位论文。
4.获奖论文及相关信息将在MIB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1.本次评选工作将产生10篇左右全国MIB优秀学位论文及一定数量的提名奖论文,教指委将对获奖论文及作者、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亦对培养单位进行适当的方式宣传。
2.本届获奖论文将编辑成册供培养单位使用参考。
3.优秀论文的获奖情况将纳入教指委组织或参与的评估活动的考核指标。
4.鼓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奖励办法。
六、评选结果异议处理
为保证所评选出的MIB优秀学位论文的质量,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以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异议。MIB教指委秘书处负责受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的,将提请教指委撤销其获奖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获奖论文若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则终生可追溯,教指委认定后即刻取消其优秀论文获奖称号,并交由培养院校处理其学术不端问题。
七、报送材料
各培养单位需统一报送以下材料(全部材料放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校全称命名):
1.学校推荐清单(附件1);
2.优秀MIB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3.本校推荐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档两份。一份为信息完整版论文(命名为:完整版+论文题目);另一份为匿名版论文(即去掉封面及致谢等内容的学校、导师、学生姓名等信息,命名为:匿名版+论文题目),不接受涉密论文参加评选;每个作者的两份论文应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学校+姓名,若有2篇或2篇以上推荐论文应分别放于各自命名的文件夹中。
4.匿名版论文中国知网相似性检测报告(命名为:检测报告+论文题目)。
5.论文电子版请于9月12日前发送至China_MIB@163.com,同时将盖章后的附件1和附件2扫描发送或邮寄至教指委秘书处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楼603-4,王颖收)。逾期报送不予参评。
联系人:王 磊 王 颖
联系电话: 15098945372/010-644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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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